人力中心关于申报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08-10-08

        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企业申报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农业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部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接收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统筹平衡,按照下列原则拟定接收计划:

        (一)统筹考虑京内京外两地生源,做到专业对口、层次合理、比例适当。对京内生源的接收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毕业生总接收计划的30%。

        (二)职位要求要在职位分析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职位特点,科学设置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三)京外单位在北京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京内单位在京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用人需求,不通过接收京外生源毕业生落户北京进行补充。

        (四)为了维护录用计划的严肃性,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行政,计划一经向社会公布,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取消、变更。

        二、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和《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2009年度拟接收高校毕业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报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黄东

        联系电话:59194206

        邮箱:720717@sohu.com

        附件:2009年毕业生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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