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函[2008]3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农业厅(委、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科协: 为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培训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整体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中国科协决定联合举办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特点和趋势; (三)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 (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模式。 (课程安排见附件) 二、参加人员及报名方式 参加研修班的人员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事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科研院所高层次专业技术,每个省(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人,共计64人。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商有关单位尽快确定参加人员,并将加盖单位印章的报名回执(附后)于12月10日前传真至中国农学会。 三、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班定于2008年12月13日至17日举办,12月12日报到,12月18日返程。 报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天逸温泉酒店(云南省昆明市南三环路刘家营,电话:0871-8059999)。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撰写一篇关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论文,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颁发《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按国家标准收取食宿费,不收取培训费。报到时请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农学会 韩津琳 010-59194384、59194482、59194448(传真)
附件: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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