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有四变化


北青网  2006-10-23

  北京青年报讯(崔欣 记者李晓林)目前《辽宁省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与2002年我市制定的《锦州市农村实用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试行办法》相比,今年农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体现四大变化。今年新的职称评定办法体现在:一是评定专业大幅度增加,由原来的5个专业增加到现在的20个专业;二是评定等级更趋合理,设高、中、初3个等级,不同程度地满足了不同层面农民的需求;三是坚持重实际操作能力、重效益、重业绩、重贡献的原则,突出农民技术职称的专业性、实用性和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四是不收取参评人员的评定费,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截止到去年底,我市参加评审并取得各类实用人才职称的农民已达3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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