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新法照顾特殊人才


太原新闻网  2006-10-25
    太原市人事局日前向社会公布《特殊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意见》。因本人的学历等条件不符合职称评审范围,也不符合破格条件的特殊人才也可申报中级职称。

    据介绍,申报特殊人才中级职称的人员相应评审规定如下:

    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申报特殊人才中级职称:

    在任现职期间或近3年内主持完成过多项市级以上的科研、技术项目,获得省城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以上,并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省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两篇以上的人员;完成过市以上的科研、技术项目,并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已经开发转化取得经济效益的人员;在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攻关项目中有突出贡献,担当大中型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主要设计者和技术负责人。

    社会科学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完成过多项市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获市级以上权威最高奖两个以上的人员;文艺类专业技术人员,其文艺作品获得市级个人顶级奖两项以上,并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员,也可以申报特殊人才中级职称。

    据了解,特殊人才指企事业单位、社会经济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学术才能达到了中级职称水平,但因个人学历和资历等条件既不符合本系列(专业)正常的职称评审范围和条件,也不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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