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有关问题调研的通知


  2006-02-09

农 业 部 局 发 文 件

农(人技)[1997]11号

关于进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有关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化管理、水产厅(局);部分省市农委(办):

    1993年,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政策出台以后,已于1994年、1996年进行了评审工作,有力地调动了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积极性,稳定了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推动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及时了解各地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评审通过后的待遇落实情况以及两次评聘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看法,指导今后工作,决定在全国进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有关问题的调研,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对待这次调研工作,把这次调研作为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这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此次调查问卷回收情况,将作为确定各地199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数的依据之一。

    二、各地要结合这次调研,对本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推荐及聘任、待遇落实等工作进行总结,将工作中的经验、措施及面临的问题分析清楚,以便指导今后的工作。

    三、请你们及时把调查问卷印发给你省(区、市)历年通过的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手中,请本人逐一、如实填写,收齐后统一寄给我们。

    四、调查问卷和推广研究员工作总结请于1997年12月31日前寄至农业部职改办。

    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4192509)。

    附件: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聘工作调查问卷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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