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 要求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


人民网  2007-01-24

        本报讯(记者 田建平)山西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的通知》,就全省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以下简称《活动证》)发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发放《活动证》是适应新形势要求,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构建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严密党的组织体系、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巩固党的组织基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07年新春佳节将至,绝大多数流动党员要回家过年。《通知》要求,各市、各工(党)委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活动证》发放工作,做到应发尽发,不留空白点。特别要注意抓好村、人才流动中心、科研单位、高校、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流动党员较多的单位领取发放《活动证》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这次《活动证》发放工作与提高党员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以发证为契机,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登记。进一步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信息库,完善党员基本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夯实党员管理基础工作。要把发证工作与搞好党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适当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要把发证工作与关心爱护流动党员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流动党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通知》还要求,要大力做好《活动证》发放及使用的舆论宣传工作。各市、各工(党)委要积极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活动证》发放及使用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活动证》式样及使用的有关规定广为人知,促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执行规定,自觉使用《活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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