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方案


农办人[2003]53号文件印发  2007-02-26

        为切实做好农业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业行业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农业行业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现就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编写宗旨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业技术进步和就业准入制度实施的需要,以捷高农业劳动者整体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为宗旨。

    二、编写原则 

    ()要根据农业行业的特点,围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目标,突出职业技能训练的特点,提高农业职业培训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不随意增删内容,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技术水平。

    ()应充分考虑教材使用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转业人员或即将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特点,不盲目追求理论性、系统性,应按职业标准中职业功能模块的要求组织编写。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

    ()教材的文字叙述要力求通俗易懂、简洁严谨、逻辑性强。 

    三、编写要求

()一般每一个职业编写一本教材,教材名称及内容根据各职业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教材总体结构框架尽可能统一,并与《国家职业标准》相对应。各等级内容要分开叙述,每章前要列出培训鉴定要点,每章后应附练习题。

    ()每本教材字数尽量控制在20万字以内。

    ()教材封面统一设计,由中国农业出版社统一编辑出版。

    四、编写程序

    ()根据教材编写计划,部有关行业司局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牵头组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审工作组,组长由业务主管司局或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负责人担任,并选定教材主编。

    ()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审工作组根据部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计划、本行业实际情况以及教材编写要求选定编写人员。

    ()部人事劳动司组织对所有参编人员进行培训。

    ()编写人员要认真学习职业标准的内容,并据此搜集相关素材,提出教材的框架和内容结构,形成教材大纲。

    ()主编组织编写人员对教材大纲进行审定,提出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开始编写教材。

    ()教材的编写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三审"制度,即主编一审,所有编写人员相互审定,行业专家终审(审定过程中需请该教材的责任编辑参加),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后送交出版社。

即:遴选主编、确定编写人员、培训编写人员、编写教材大纲、审定教材大纲、编写教材、初审、复审、终审、送交出版社。

    五、有关事项

    ()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写由部人事劳动司统一牵头,按行业分工负责,分步组织实施。

    ()选择的编写人员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还应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要优先选择具有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各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编审工作组要对编写组成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

    ()要做好教材的审定工作。教材初稿经主编修改后,要召集所有编写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后,由部人事劳动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终审定稿。

    ()教材编写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突出技能训练的原则,充分反映本职业的新技术、新技能和发展趋势。

    ()要正确处理教材编写数量与质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树立教材质量和社会效益第一的意识。

    ()因内容陈旧或技术原理有误导致已出版教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部内有关业务司局和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研究提出修订或重新编写的计划,并报部人事劳动司审定。

    ()教材所需经费采取部人事劳动司补贴和行业司局、指导站自筹相结合的形式。

()中国农业出版社和各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共同负责教材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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