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2亿保障农村义务教育


人民网  2007-03-06

     记者3月5日从财政部获悉,2006年至2010年期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将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2182亿元。

  中国于2006年在西部地区率先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公共财政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为西部地区及中部试点地区约52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2007年,这项改革将在全国推开。

  据财政部介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改革将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按照5∶5的比例予以分担,东部地区,中央视各省份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予以奖励。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统计显示,西部地区以及中部试点地区自2006年实施改革以来,约52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平均每个小学生每年减负140元,每个初中生每年减负180元;约34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领到了免费教科书;780万名家庭贫困寄宿学生领到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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