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要求:单位应在办理完3月份人员增、减后再核定2007年缴费基数. 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方式 (一) 手工填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下的单位) 1、自2007年3月5日起至2007年4月20日止,参保单位到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才交流处领取或网上下载本单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 2、参保单位如实填写被保险人2006年月平均工资,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2007年4月20日前上报社保中心四险收缴部门。 (二) 采集软件 1、自2007年3月5日起至2007年4月20日止,使用采集软件申报200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需携带软盘或U盘到社保中心二层数据下载窗口下载本单位数据。 2、所使用的采集软件及使用说明需从以下网址上下载http://www. bjld.gov.cn/zxfw/download http://cyld.bjchy.gov.cn 3、参保单位在采集软件中应如实录入被保险人2006年月平均工资,录入完毕后通过采集软件导出数据,同时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并加盖公章。 (三) 网上申报 1、200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也可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可在2007年3月5日至2007年4月20日期间通过访问我局网站(http://cyld.bjchy.gov.cn网上办公专区),使用本单位密码登录《基数核定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录入本单位被保险人“工资总额”数据,申报系统可直接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汇总表》。网上申报单位可不到社保中心进行核定。 三、请各参保单位在核定基数同时,对您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进行核对,如有错误请您及时填写《个人信息变更表》及户口簿复印件到社保中心修改。 附:1.社会保险基数采集表(表六) 2.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