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人[2007]14号
部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部2007年京外调干工作,按照人事部《关于2007年度因工作需要京外调干计划申报工作的函》(国人厅函[2007]28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从京外选调特殊急需业务骨干要坚持急需、择优、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统筹规划、严格程序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做好申报工作。 (一)深入细致地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产业结构调整和培养科技创新能力的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特点,在统筹做好人才队伍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研究。 (二)实事求是地编制好本单位京外调干计划。各单位要在从严从紧和节约人力成本的基础上,突出人才支持的重点,保证对特殊专业人才的需求。计划编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符合实际,有理有据,杜绝盲目性和随意性。表格填报要注意做到完整规范,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二、申报材料 申报计划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计划函。主要内容包括: 1. 2006年度因工作需要京外调干工作总结(计划执行和选调人员作用发挥情况)。对于未能落实的计划,要说明具体原因。 2. 2007年度京外调干工作计划(本年度从京外选调人才的支持方向及补充紧缺人才的数量)。已有具体人选的,可将具体人员情况作详细介绍。因职能调整、新承担国家重点项目、学科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等需要从京外补充较多数量业务骨干的,需作详细说明。拟于本年度面向全国、系统进行公开招聘业务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单位,还应在函中就拟招聘职位、数量、时间安排进行说明。 (二)申报计划表。部机关填报从京外调入人员情况统计表(附表1),部属事业单位(含参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填报因工作需要京外调干(事业)计划申报表(附表2)。相关表格可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下载。 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相应材料报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人事劳动司人才工作处 叶全宝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才交流处 黄 东 联系电话:(010)64193386 64194206
附件:1.机关计划申报表 2.事业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