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25日·农办办[2002]8号)
部机关各司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中办发[2001]27号)要求对现有的简报要清理压缩,加强管理。1月18日,今年第1次部常务会议就部机关简报管理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简报的精简 将我部现有的28种简报精简为17种(详见附表)。保留《农业部信息》、《农业情况交流》等13种简报。停办《农业信访情况》、《人事劳动信息》、《农业普法通讯》、《农业国际合作动态》、《“学生饮用奶计划”简报》、《后勤动态》等6种简报。将9种简报合并为4种简报。办公厅主办的《公文处理简报》和《督查情况通报》合并为《公文处理简报》,《督查情况通报》的内容可在《公文处理简报》中出专刊;发展计划司主办的《发展计划动态》和《全国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简讯》合并为《发展计划动态》;畜牧兽医局主办的《畜牧兽医饲料工作动态》和《重要草原火灾摘报》合并为《畜牧兽医饲料工作动态》,重要草原火灾情况可以特刊形式上报国务院值班室;经管司主办的《农业产业化情况交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交流》和《农村合作经济》合并为《农村经营管理情况》。 停办简报的司局确有重要情况上报,可通过办公厅《农业部信息》报送。 二、关于简报发送范围 《农业部信息》继续上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财办、全国人大农委;《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可继续上报国务院;重要草原火灾情况可以《畜牧兽医饲料工作动态》特刊形式上报国务院值班室;其它简报均不得直接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如确有重要情况需要上报,通过《农业部信息》报送。 各有关司局向新闻媒体提供简报必须经过办公厅新闻宣传处,以统一对外窗口;各有关司局向有关部委交换的简报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如反映重要性、综合性信息,须与办公厅沟通后再报出。 三、关于简报的质量和效率 对简报的内容,各单位领导要严格把关。要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简练、内容准确、范围明确、传递迅速、确有实效。不要盲目追求编发期数、发送范围,严格控制引发份数。 四、关于简报的增办和停办管理 各司局不得随意增办、停办简报,如确需增办和停办,须商办公厅后报主管部领导同意,并经部常务会议批准。 五、关于部和司局领导在专业会议上讲话的简报印发 部领导在专业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农业情况交流》印发。司局领导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通过该司局简报或其它形式印发。
附件:2002年第1次部常务会议审定的17种简报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