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办发[2007]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强引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出国培训工作的实效,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建设服务,国家外国专家局委托泰山外语培训中心举办的“第三十一期全国涉外人员英语口语强化班”将于2007年9月初开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学特色 1、全外教、封闭式、小班(16-18人/班)授课的办学形式,为广大参训者营造了一个不出国门就能达到出国留学效果的纯正的语言学习环境。 2、全新的课程设置、丰富的学习内容和灵活的教学方法,使参训者在轻松愉快的语境中迅速提高英语口语水平和综合应用能力。 3、根据各有关部门的实际需要和中、长期出国培训团组的不同情况,培训班分别设计为长期、中期和短期三种班型,以满足不同人员的学习需要。 二、办班类型及招生规模 1、长期班 招收两个班 每班18人 2、中期班 招收两个班 每班18人 3、短期班 招收三个班 每班18人 三、课程设置 A:新剑桥、B:美国文化背景、C:美国会话技巧、D:话题讨论等。 四、学习期限 1、长期班 18周 (2007年9月上旬-2008年1月中旬) 2、中期班 12周 (2007年9月上旬-2007年12月上旬) 3、短期班 6周 (2007年9月上旬-2007年10月中旬) 五、考试与结业 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国家外国专家局、山东科技大学联合颁发结业证书。 六、培训费用 除国家外国专家局补贴外学员单位支付: 1、长期班 9500元/人 (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2、中期班 7500元/人 (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3、短期班 5500元/人 (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资料费) 七、报名办法 由单位推荐,本人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批准、盖章,于2007年8月10日前,分别寄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司计划处和国家外专局泰山外语培训中心各一份。 八、录取办法 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泰山外语培训中心商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司同意后,入学通知将于2007年8月20日前寄往学员单位。 九、注意事项 1、各类培训班均可接受团体报名。 2、国家外国专家局泰山外语培训中心根据各部门各行业的实际需要,提供中、长期出国培训团组出国前的团体英语口语强化培训,并提供BFT培训考试一条龙服务。 3、请各部、委外事司(局)、人教司(局),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人事厅、经贸委、外办、外专局(引智办)将本通知转发本系统所属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司计划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邮编:100873 联系人:秦梅 电话:(010)68948899转50522 传真:(010)68425003 网址:www.safea.gov.cn 国家外国专家局泰山外语培训中心: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西门内) 邮编:271019 联系人:薛树翠 韩静 宫倩 宁丽 电话:(0538)6226409,6226257 传真:(0538)6227313 E_mail: ieclcm@sdust.edu.cn 网址:http://www.safea.gov.cn/taishan/index.htm
附:报名表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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