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推行领导干部作风提醒函制度


中国人事报 黄智勇 2007-11-28
从苗头上防止干部作风“恶变”
河北省枣强县推行领导干部作风提醒函制度
 
        本报枣强讯  (通讯员  黄智勇)河北省枣强县探索推行了领导干部作风提醒函制度,每隔半年向那些虽没有违法乱纪,但存在一定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寄发作风提醒函,并监督其改正。推行提醒函制度半年来,有13名副科级干部接到提醒函。
        枣强县委组织部根据日常考核及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纪检、信访、计生、公检法等部门参加的干部作风联席会议,确定《领导干部作风提醒函》的收件人名单。提醒函主要提醒干部在工作、思想、生活等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正建议。接到提醒函的干部须在15日内回复,说明情况并明确整改措施及目标。县委组织部同时将向该干部的单位“一把手”寄发同样内容的提醒函,要求干部所在单位提供帮助并监督其改正。
        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干部回复台账,定期根据每名“问题”干部回复情况记录建档,并抽调专人适时到干部所在单位或居住地,通过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检查干部落实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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