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7年人事劳动统计年报的通知


农人劳函[2007]26号  2007-12-03

部属有关单位:
        现将中组部、人事部、国家统计局等部门制发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人员报表”)、《二〇〇七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以下简称“工资报表”)、《二〇〇七年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人才报表”)、《二〇〇七年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以下简称“企业人才报表”)、《二〇〇七年全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机构编制报表”)和《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统计表》(以下简称“劳动报酬报表”)表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2007年报表填报和相关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公单位人员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部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上报材料:统计报表的电子文档(Excel文件)、打印件(A4纸)和分析材料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0月31日。
        二、关于“工资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部机关人员的工资报表由部机关服务局机关财务处填报;部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离退休干部局人员的工资报表由部离退休干部局填报。
        上报材料:电子文档(统计软件生成的上报文件)和打印件(A4纸)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三、关于“事业单位人才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
        上报材料:电子文档(统计软件生成的上报文件)和打印件(A4纸)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四、关于“企业人才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华龙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上报材料:电子文档(统计软件生成的上报文件)和打印件(A4纸)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五、关于“机构编制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部属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
        上报材料:无汇总任务的单位,直接上报本单位机构编制报表的电子文档(Word文件)、打印件(A4纸)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有汇总任务的单位须加报下属独立单位机构编制报表的电子文档(Word文件)、打印件(A4纸)和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六、关于“劳动报酬报表”的填报
        填报单位:部属事、企业单位。部机关司局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情况由部机关服务局机关财务处填报。
        上报材料:统计报表的电子文档(Excel文件)和打印件(A4纸)各一份。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7年12月31日。
        七、有关要求
        1.部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于2007年12月14日前将“参公单位人员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xx@agrihr.gov.cn,并将纸质报表和分析材料送至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学会信息处(以下简称“信息处”)。
        2.“工资报表”、“事业单位人才报表”和“企业人才报表”使用“人事统计报表数据处理系统2007版”软件填报。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三院”)使用综合版,其他单位使用基层版。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及时布置、准确填报。所报纸质材料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可用U盘、移动硬盘或刻录光盘报送(不接受3.5寸软盘)。
        4.中国农业人才网(www.agrihr.gov.cn)设置了“部系统人事劳动工作资料下载”专栏,提供上述统计软件、电子表格及相关文件下载。软件使用及报表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64194205、64194221。
        5.定于2007年12月7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在农业部北区中欧宾馆召开会议,布置2007年农业部人事劳动统计工作,发放专用统计软件光盘,并开展相关培训。参会人员需自带笔记本电脑。请各单位尽快落实与会人员,并于2007年12月5日下班前将与会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发送至xx@agrihr.gov.cn
        6.定于2008年1月3日—4日在“信息处”机房(部北区22号楼802室)进行统计会审汇总,请各单位抓紧组织,按时上报。京外直属单位须由专人报送。“三院”应于2008年2月5日前完成上报。除电子文档和打印件(A4纸)各一份外,各单位要形成简要综合分析材料一并上报。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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