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加工工


第六批国家职业标准2008年颁布  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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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乳品加工工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批准,自2008年3月18日起正式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本职业现阶段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出明确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的要求,《标准》在体例上力求规范,在内容上尽可能体现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为核心的原则。同时,尽量做到可根据科技发展进步的需要适当进行调整,使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培训、鉴定和就业的实际需要。
        三、本职业分为四个等级,《标准》的内容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
        四、参加《标准》编写的人员主要有:郑冠树、郭本恒、孟瑾、王荫榆、郑隽、龚广予、艾连中、杭锋、何楚莹、郑小平、莫蓓红、李博勋、孙克杰、于鹏、王红坤、夏红星、王剑铭。参与审定的人员主要有(按姓氏笔画为序):刘永澎、向朝阳、吴恩熙、张少辉、张宗城、张晔、杨培生、陈历俊、钟思现、莫广刚、谢颜、黎光华。
        五、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农业部农垦及热带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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