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2008-07-18

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将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之一

        中国人事报北京讯  (记者  董  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 提高公务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防御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效能。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继续大规模培训公务员任务,有计划地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员轮训工作。已经开展过相关内容培训的地区和部门,要结合新情况在不断深化上下功夫。要建立长效机制,把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长期开展下去。要根据不同层次、系统和部门公务员队伍的特点,在培训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提出不同的要求,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引导公务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高素质、增强本领。要加强培训质量评估,确保培训效果。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情况、学习成绩将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之一。
        另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已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发行。

1
】【打印】【关闭
 
 
NYB邮局GOV邮局网上课堂网络存储中心共享 | 站点地图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运营维护: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京ICP备05039029号 注册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