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方式,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2008年部属在京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训考评工作的有关安排,现就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评审阶段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报参加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并通过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及格的人员(具体名单附后)。 二、时间地点 定于10月12日(周日)上午8:30开始,时间约为半天。答辩分三个考场进行。第一考场考生为申报汽车维修工种人员;第二考场考生为申报电工、农业实验工、放映、管道工、空调制冷、绿化工、木工、农机修理、摄影、兽医化验、水暖工、图书仓储、图书发行、养蜂工、影视照明15个工种人员;第三考场考生为申报物业管理、仓库保管、电脑照排、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排版、轻印刷、线务、校对、中式烹调9个工种人员。 三、答辩方式 (一)答辩顺序。同一考场人员通过抽签决定答辩顺序,集中封闭候考。前一位考生答辩结束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二)答辩形式。答辩分两个部分,答辩时间控制在每人7分钟以内,到时即停止答题。第一部分由考生进行自我介绍(要求脱稿,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主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简历、生产技能水平、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和发挥的作用等。第二部分回答考官提问,每人2个问题,重在考察综合分析和工作创新能力。 (三)答辩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按体操评分法计分(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值求和平均)。考官独立打分,记分员负责统分。答辩成绩将作为最终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答辩人员应于10月12日上午7:30前到农业部机关大楼一层大厅报到,过时不到者视为弃考。弃考者将被取消评审资格。答辩开始后,候考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遇有事情须与工作人员联系。 (二)参加答辩人员应注意遵守考场纪律,报到后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交与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答辩结束由工作人员返还手机等物品后迅即离场,不得再与候考人员交流。 (三)请各单位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并安排好工作,确保答辩人员能够参加答辩。 联系人:陆友龙、李辉;联系电话:59192531、59193380。
附件:2008高级技师答辩名单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